一、政策背景
我国环境质量改善正处于压力叠加期,2022年全国338个城市PM2.5平均浓度仍超世卫标准2.8倍,长江经济带62%化工企业沿江布局带来环境风险。全球气候治理加速背景下,政策响应党的二十大关于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的战略部署。
二、出台目的
1.破解结构性污染:针对煤炭消费占比56.8%的能源结构,推动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至20%
2.补齐治理短板:2023年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43%问题涉及基础设施缺口
3.应对国际履约:兑现2030年碳达峰承诺,建立全国碳市场扩容机制
三、重要举措
1.能源结构优化: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削减散煤1500万吨,建设20个大型风电光伏基地
2.工业深度治理:对2.5万家重点企业实施排污许可“一证式”管理,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
3.生态屏障建设:启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25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
4.制度创新:在长三角试点排污权跨省交易,建立环境信用评价覆盖80%规上企业
四、保障机制
1.资金投入:中央财政设立300亿元引导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
2.监管升级: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,卫星遥感分辨率提升至1米
3.考核问责:实行环境质量改善季度通报,对未达标区域实施项目限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