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政策背景
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,民生领域仍存在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、资源配置不均衡等突出问题。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,2.18亿流动人口中仅43%享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,60岁以上老龄人口突破2.8亿催生养老服务缺口达400万张床位。2022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显示,东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师生比差异达1:1.8,每千人医疗床位配置差距超过40%。
二、出台目的
本政策着力构建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体系,重点破解三大结构性矛盾:一是城镇化进程中新市民服务覆盖不足;二是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挑战;三是弥合城乡公共服务鸿沟。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'形式普惠'转向'实质公平',确保全体公民无论户籍、地域都能享有质量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。
三、重要举措
1. 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
制定涵盖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9大领域82项具体标准,明确服务质量、支出责任和覆盖群体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确保标准与GDP增长同步提升。
2. 实施精准化财政保障机制
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,对中西部困难地区补助比例提高至90%。创新'钱随人走'支付方式,1.2亿流动人口可凭社保卡异地享受38项公共服务。
3. 推进数字化服务供给侧改革
建设国家公共服务云平台,集成200项'跨省通办'服务。构建'15分钟智慧服务圈',2023年底前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化改造全覆盖。
4. 完善多元化供给体系
推行'政府保基本+市场优服务'模式,在养老托育领域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,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社区服务机构给予每床位1.5万元建设补贴。
四、创新亮点
建立公共服务'质量白皮书'制度,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估;试行'公共服务包'制度,为特殊困难群体定制组合式服务方案;在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率先探索公共服务积分互认机制。
五、实施保障
成立跨部门民生政策落实督导组,建立'月调度、季通报、年考核'工作机制。将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,权重提升至35%。设立民生政策解读专员制度,组建2万人的基层政策宣讲队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