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》民生保障体系建设解读

中国   2025-02-27 00:00   92836   0  
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背景下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门联合出台《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》,旨在构建优质均衡的民生保障体系。政策出台基于三个现实考量:一是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以上人口达2.64亿,老龄化加速催生养老服务需求;二是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.5:1,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存在显著城乡差异;三是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困难群体超过3000万人。 政策核心举措包含五大方面: 1.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,制定82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,明确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等9大领域服务清单,2025年前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覆盖率85%。 2. 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中,实施保障性住房'三年攻坚计划',2023-2025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00万套(间),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万个,完善'租购并举'住房制度。 3. 教育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方面,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覆盖全国90%的县,实施'银龄讲学计划'每年招募6000名退休教师下乡支教,建立城乡学校共同体1.5万个。 4. 就业促进工程提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年培训农民工800万人次,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范围扩大至所有地级市,预计惠及新业态从业者5000万人。 5. 养老服务体系创新中,2025年前建成500个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,改造提升1.5万个乡镇敬老院,推动'家庭养老床位'模式覆盖所有地级市。 政策实施将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,中央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65%以上,并通过'东数西算'工程数字化手段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。建立民生政策评估调整机制,每季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,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