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发布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: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

中国   2025-02-27 00:00   97778   0  
国务院近日印发的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是我国首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行政法规,标志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迈出关键步伐。政策制定背景源于我国生态环境质量'稳中向好'但'根本性改善尚未到来'的现实挑战,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仍有37%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未达Ⅲ类标准,PM2.5年均浓度超标城市占比21%。 政策核心目标是通过市场化、多元化补偿机制破解生态保护资金依赖财政、补偿标准偏低等难题。重要举措包括:一是建立中央财政补偿资金与生态效益挂钩机制,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差异化补偿,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补偿标准提高至每年8000元/平方公里;二是创新流域横向补偿,在长江经济带推行水质考核奖惩制度,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奖励500万元;三是拓展市场化补偿渠道,允许生态保护地区将碳汇指标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预计每年可产生50亿元交易规模;四是强化产业约束机制,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'三线一单'管控,严禁新扩建高耗能项目。 政策特别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章,支持浙江、江西等试点省份建立GEP核算体系,对生态产品总值年增长超3%的地区给予专项奖励。环境治理方面明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倾斜,2024年起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给予15%改造补贴。监管体系构建'天地空'一体化监测网络,运用卫星遥感每季度开展生态破坏问题排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