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破解基层医疗资源薄弱难题,国家医保局联合卫健委出台《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》,该政策主要包含三大战略部署:
一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: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,年度支付限额由1200元提升至2000元,覆盖全部统筹地区。推行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,对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付,结余留用比例提高至80%。
二、基层能力建设工程: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00亿元,重点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升级,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在基层服务满1年。创新实施'县管乡用'人才机制,2023年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2.8万名。
三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:建立国家-省-市三级短缺药品预警机制,将急抢救药品储备品种从32种扩增至58种。开展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,将造影剂、胰岛素专用注射器等纳入采购范围,通过'一品双供'模式确保临床用药连续性。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,医保支付标准按原研药90%设定。
政策特别强调数字化赋能,要求2024年底前所有基层医疗机构接入省级远程医疗平台,三甲医院每年开展远程会诊不少于5000例次。建立医保智能监控系统,对分解住院、低标准入院等违规行为实行AI实时预警。
预期到2025年,县域内就诊率将提升至75%以上,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达标率超过90%,群众就医自付比例下降至28%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