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应对城镇化进程中突出的住房矛盾,国务院办公厅于2023年9月印发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》。政策出台背景源于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达9.2亿,其中2亿新市民面临租房成本占收入比超40%的困境。政策核心目标是通过供给侧改革,构建‘租购并举’的住房体系,重点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。
在重要举措方面,文件提出三大创新机制:一是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‘优先供应’制度,单列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且占比不低于住宅用地的30%;二是推行‘租购同权’改革,承租人可凭租赁合同办理居住证、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;三是创新金融支持模式,设立2000亿元保障性住房租赁专项贷款,利率下浮10%。
针对市场规范,政策明确要求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发布制度,对租金涨幅实行年度不超过5%的管控。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,提出‘十四五’期间完成5.3万个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改造,中央财政按每户1.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。公积金政策同步优化,除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外,明确购买首套保障性住房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20%的优惠。
政策实施将采取‘城市主体责任制’,要求各城市在2023年底前编制专项规划,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。预计到2025年,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覆盖50%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,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化占比提升至15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