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应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,国务院出台《关于加强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》,聚焦三大治理领域:一是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,2023年底前完成全国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联网,建立覆盖41个重点行业的污染源清单;二是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,在长江经济带、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开展系统性治理,计划修复退化湿地500万亩,治理沙化土地2000万亩;三是创新环境经济政策,对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5%的财政补贴,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。政策特别设立200亿元生态补偿基金,完善跨省流域横向补偿机制,建立环境质量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制度。